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 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由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审核和推荐等有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的发展道路,进一步规范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实施科学综合评价,
本文主要围绕【专精特新】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潍坊申报专精特新认证的管理办法》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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