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是指企业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活动,从事门绝技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机构,是企业技术**体系的**。
“一企一技术”的**,是通过研发和**,使众多中小企业在产品、质量、技术工艺等方面掌握*具特色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门绝活,形成自身技术优势,提高**竞争力。
二、**意义
1、**申报申请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补助资金支持。经省办认定的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符合国家补助项目扶持条件的,省办择优**上报国家工信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扶持。申报材料按国家申报要求执行。
2、使用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对经省中小企业办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发*,每年将从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研发*建设。
3、对研发“承担的省中小办技术**计划内项目,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4、组织企业和研发*负责人赴日本学习考察“一社一技术”经验,进行对口技术交流。
5、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与认定企业的研发*联合、融合,组织对关键、**技术的攻关。对产学研联合攻关**显着成效的研发*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1、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把关和降低消耗、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特的技术或人才。其专有技术表现为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卖价,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必须达到**名、批量卖价高的、质量好的、寿命长或消耗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
2、企业获得国家局受理并授权的实用、发明技术每年达到5件,**年已累计达到15件(其中发明&过5项)、且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
3、生产技术是省内同行业内*有、*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引进后消化西首的技术。
4、研发*在企业为*立或单设,具有研发设施、设备仪器和人才,研发成果已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并转化为生产。
5、申报的企业必须是按国家届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公司法人企业,且未被其他部门认定或命名为技术*。
6、*五项认定条件必须具备,达到**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具备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的企业,向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其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审。省中小企业办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研发*,由省中小企业办予以认定,并分批公布授牌。
2、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发*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实行动态管理,撤销其称号;对弄虚作假、名不副实的研发*,既撤掉称号,又取消今后对该企业的专项补助项目安排资格。对达到考核要求并获得认定后增加了企业专有技术或进一步提高了原专有技术水平的,给予奖励,并继续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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