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酒类输出国(地区)产地卫生证明。进口酒类(不包括免税进口酒类)应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加贴中文标签。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本条规定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1、商检手续: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3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份)(注名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2、报关手续:箱单、、合同、通关单、付汇证明、提单、提货单等。
本文主要围绕【报关清关】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进口酒类到国内报关清关操作代理》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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