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2“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3“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4“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基本条件规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5%或近两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0%。而专项条件,则是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以及新颖化4个特点出发,对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在专业化上,企业必须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主导产品和服务在国内或省内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产品和服务营业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精细化则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装备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属所在设区市品牌企业。特色化主要从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出发。企业只要利用特色资源,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均算特色化企业。此外,企业须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3项以上,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生产中应用。
本文主要围绕【专精特新】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专精特新的定义及济南企业申报要求》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