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
对企业的好处:
1.梳理和识别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保障合规运营;
2.分析和优化能源资源结构,降低生产成本;
3.树立热衷环保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
5.有机会纳入国家“绿色工厂”试点,争取资金资助。
绿色工厂申请相关要求
(一)绿色工厂优先鼓励各地区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石化等行业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参照《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请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二)绿色设计产品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三)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参照《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请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工作。
(四)绿色供应链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及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系统评价等相关职称人员不少于50%;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本文主要围绕【绿色工厂】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济南市绿色工厂申报要求详解》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