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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定义以及申请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信息更新时间:2021-09-23 11:42:49 点击:141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设计方案。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因此,发明人应当是个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例如“××科研组”等等。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设计方案。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因此,发明人应当是个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例如“××科研组”等等。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外观专利定义以及申请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本文主要围绕【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外观专利定义以及申请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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