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双软认证包含三个项目:软件产品登记评测;软件产品评估申请;软件企业评估。
申请双软认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3%)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2011年1月1号以后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优惠照顾。
4、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文主要围绕【双软认定】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济南市申报双软企业认定的流程》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