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行业存在的很大一个税收问题——进项票抵扣不足。可以这样说,将近99%的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集中在私人手中,建筑企业想要获取机械租赁票和劳务票非常困难!无机械租赁票和劳务F票进项,负担太重;用材料票代替租赁票?虚列人员工资?企业机械、人工、材料成本结构长期不合理,肯定是难逃“金税三期”监控法眼的。
如何解决建筑企业在实践中一些难以取得进项票的问题,使企业成本结构合理化、合规化,建筑企业迫切需要税收风险低又能解决进项票的良好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
由于工程机械设备一般都在私人手里,从事此类工程的建筑企业很难取得工程机械设备票。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建筑企业便可缓解缺票压力。
比如另外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下有设备,然后与建筑企业发生业务,个人独资企业开租赁费给建筑企业,建筑企业获得专票抵扣、普票冲减成本。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3%以内(2021年增值税1%,核定征收所得税0.5%-2.19%),开票200万,完税后可直接公转私,没有分红个税。
二、采用简易计税3%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合理的配置成本
对工程机械施工业务来说,传统的F票获取方式是由分包方(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分包F票。此外,各地税务局对代开的控制尺度松紧不一,分包方大规模地开具工程抵扣F票很困难。同时由于材料和人工获取F票成本相对较低,很多建筑企业便采用加大材料或人工成本的方式抵扣企业所得税,导致成本配比不合理,积累了大量的税收风险。这就要求3%简易计税的建筑企业在此后的业务中合理配置材料、人工、机械成本(工程项目性质不同,成本结构也会有差距),减少税收风险。
缺少人工、材料、机械租赁费的建筑企业可通过自然人税务局代开普票的优惠政策来缓解成本票问题。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0.5%,票面税率1.56%,年底不用汇算清缴。备注项目所在地,工程款也可正常开具。
三、采用一般计税9%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足额获得进项抵扣票
采用一般计税办法10%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其机械施工业务F票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湿租”,即由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机械、机械操作、动力供应等,分包方开具的是9%建筑服务票,建筑企业可抵扣9%的进项税额;
另一种是“干租”,即机械持有人仅提供工程机械租赁,机械动力燃料由建筑企业自身采购供应,机械操作也由其他劳务公司承包,则建筑企业可分别获得机械租赁(税率13%)、燃料(税率13%)、劳务外包(税率3%)的增值税进项票进行抵扣。相比较而言,第二种“干租”方式获得的进项抵扣更加充分有效,且不受工程施工地预缴及分包规定的影响,是采用一般计税办法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的优先选择。
同时,提供“干租”业务的机械持有人可选择在合适的地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解决征管效率和及时足额供票的问题,这样建筑企业的进项票抵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如果建筑企业同时存在所得税居高的问题,也可以直接考虑个人代开,不需要新成立公司,个人租赁业务,分包工程,安装款等业务,一周左右时间就能接受企业缺乏成本票的问题。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0.5%,不用担心汇算清缴。
部分内容来自网络,侵删!
关注公众号《税筹及时雨》!
本文主要围绕【建筑建安】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建安企业进项不足增值税所得税重的问题怎么有效缓解》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