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现在随着税收征管的越来越严格,通过大数据的扫描分析,国家对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监管方式越来越多。因此一定要注意对税收的处理方式,避免税务风险。
比如长期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收款,就有非常大的税务风险,被稽查到一律都要进行补税罚款。
案例:
根据某地税务局公告显示,广州某通信系统公司,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公司违规通过个人账户收款,且并没有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多个个人账户总计收取相关管理费,工程费,工程款等近250万元。公司既没有进行入账,也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附加税等,这些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也没有办法准确的核算,因此也没有申报企业所得税等。
同时还发现公司没有尽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支付给员工12.5万的奖金没有代扣个税,向股东分红的32.5万也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因此税局对公司进行了处罚:
1、追缴税费约20.2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2、按少缴税款的50%进行罚款处理。
多数单位使用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收款虽然很便捷,但千万不能忽视其中的风险。
涉及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申报问题。
首先是对于付款方企业来说,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票入账,增值税无法抵扣,企业所得税也不能进项税前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税等都会变高。
其次还会有虚开的风险,个人微信等支付宝不通过公户,通常的要求的三流(资金、F票、合同)不一致。
而对于收款方来说,没有入公账,首要就是少缴企业所得税,直接入了私人账户对于股东分红的个税也没有缴纳。且后期很难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所得税,成本费用等都有调增的风险。
虽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收款存在风险,但是管理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相关税款还是可以规避风险的。
如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等收款账户,正常交易并申报收入;
虽然个体户等对于私人收款没有那么严格,但也可以单独开设账户;
个人收到款项及时转入公账并做记录;
保存各项单据凭证以及及时索取相应的凭证。
税收压力大也可以利用一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分包业务,降低综合税负,如个独企业核定征收,不要求费用成本等情况,直接依照总额的10%核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如个独企业销售额100万,核定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则为10万,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万,实际所得税则为0.95万。
个独企业由于其企业性质,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就是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可正常公转私无需再缴纳股东分红个税,且也能为业务方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入账,专票普票可开。
公众号《税筹及时雨》!
本文主要围绕【个人独资企业】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注意个人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长期收款涉税风险问题》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