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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

信息更新时间:2021-11-11 11:11:49 点击:117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1个,其中,山东省济南市位列8个综合应用类城市之一(另外7个城市分别是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重卡特色类试点城市3个,分别是宜宾、唐山、包头。

《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换电站、换电车辆运行安全;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知》指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基本原则是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联动。试点目标包括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换电模式车辆应用、形成充换电互补良性发展生态。试点内容主要分为加强技术研发、开展示范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监测管理、健全标准体系、优化产业生态以及强化政策支持七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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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本次试点总体推广目标为推广换电车辆10+万辆、换电站1000+座,其中包括突破换电产品关键技术,打通基础设施审批流程,建立换电汽车监管平台,健全换电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换电模式产业生态,构建换电政策支持体系。在节能减排方面,力争达到节省燃油70+万吨/年、碳减排200+万吨/年。在此背景下,众多换电相关企业涌入蓝海。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2021年4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各城市申报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材料评审、视频答辩评审,综合确定了此次试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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