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电动车市场在迅速扩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扣除报废注销量比2020年增加292万辆,增长59.2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640万辆,这样的增长速度让充电桩建设成为了社会焦点。
“充电焦虑”是一直围绕在电动车车主心里的阴霾,这种时候拥有一个个人桩就十分幸福了。但各地车主发现在个人充电桩安装的过程中物业成为了最大的绊脚石,去年九月在黄岩就曾出现业主状告物业的官司,当然最终物业被判负,但这种“糟心”的过程相信每一个车主都不会想去经历。
其实早在前几年,各地就分别推出了自己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政府对于个人桩都是鼓励态度,要求各方要配合,这其中包括了物业。纵然有法律支撑,为何很多小区物业依然不愿意为业主开绿灯呢?
对于绝大部分小区的物业来说,安装个人充电桩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在充电桩安装完成之后物业需要保证充电桩的正常供电,一旦发生相应的安全事故,物业有避不开的责任,但从始至终物业无法从其中拿到任何收益,这种情况下想要让物业积极配合实在是很难的事情。
对于不少城市的电动车用户来说,充电难成了用车的最大难题,而有效增加小区内的充电桩数量,将会有效缓解电动车主的充电焦虑。
据报道,上海市人大代表、君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正东在2022年上海两会期间提交一份的建议中指出,“如何规范住宅小区新能源车充电桩的设置和管理以缓解充电难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据其分析,目前上海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的现状和问题共有三点:
首先,管理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缺乏为用户安装充电桩的积极性。
针对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问题,虽然国务院联合多部委曾数次发布通知文件进行指导,但这些文件规定大多是针对有固定车位的小区,对于不少小区最开始的规划就没有固定车位。
因此,在实际申请充电桩的过程中遇到诸多难题,得不到物业的同意证明就没有办法进行下一步的申请安装。
原因包括存在安全隐患、其他的业主不同意等等,最核心的是缺乏利益机制。目前对于绝大部分居民小区存在的问题是,安装了充电桩以后,给物业公司增加了工作负担,却不能增加收入。
其次,产品质量管控相对薄弱。目前居民小区充电桩属于私人单个安装,品牌杂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居民小区充电桩安装建设标准,并且由于不是政府强制实施,总体上管理力度偏弱。
最后一点是缺乏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居民小区充电桩既没有像汽车产品一样有定期维护保养的制度安排,也不像公共充电桩那样,大多有营运单位建设并负责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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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刘正东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对于有固定停车位小区,倡导私人充电桩共享。通过小区业主群把私人充电桩空闲时间共享出来,给有充电需求的居民使用,配合物业管理,收取适当费用。
第二,对于规划中没有固定车位的小区,由所属街道负责统一规划设置共享共用充电桩。
具体可以根据每个小区新能源车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如8:1)进行充电桩的数量配置,充电装置由供电公司提供并管理,充电费用由车主与电力公司结算电费,可以收取适当的维修费用。
第三,通过充电自治公约,物业管理配合,对共享共用充电桩进行有效的管理。
考虑到充电车位的管理问题,实际执行中可能有人霸占共用充电车位的情况,为保证每位充电车主能够在充好电之后及时将车辆驶离,可以通过收取高额的充电车位超时占用费的方式进行控制。
第四,引入市场化运营团队进行运作。由城市相关主管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流程,如招标,选择若干有技术能力的运营公司,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业务。
变零散的个别安装为有组织、有责任主体的企业行为。实施社区充电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体系。运营公司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对于采用的充电桩产品,可以进行质量管控。
对于建设安装也有质量保证,在缺乏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也可以先行制定企业标准,进而形成行业标准。对于充电桩产品还可以集中采购、统一规划,避免品牌杂乱现象,避免重复施工,降低成本。
第五,采取利益共享机制,解决业委会、小区物业公司对充电桩安装不积极的问题。需要物业公司配合管理充电桩的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达成合作,分享收益。
这样既可以取得物业公司的支持,又可以让物业公司因自己付出的劳动而获得收益;引入市场化运营团队运作的小区,业委会与运营公司达成合作,分享收益。
毕竟物业是一个市场化的组织,有利可图的事情自然积极配合,这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物业对于充电桩的抵触情绪。电动车配套设施的完善本身就需要各方的努力,如果这些建议能正式实施并且推向全国的话,真的能够大幅提高电动车充电桩的覆盖率,缓解充电焦虑,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国内的腾飞。
此文来自于充电桩视界
本文主要围绕【充电桩】的产品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对《收益与物业分享!人大代表:加大小区共用充电桩建设力度》全方位的分析概要描述,以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打造更值得信赖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