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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指引

信息更新时间:2022-10-13 10:48:27 点击:61

四川成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指引;

成都市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一、受理部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办部门:

局行政服务科(劳动监察大队)

三、受理方式及流程程序:

单位填报、发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登记表》——业务科室组织上门日常巡查——日常巡查通过后到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登记,审查,报批,审批,制作,送达文书和许可证。

四、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法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五、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工商注册或签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子公司),在省局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或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省管辖单位除外;

六、申报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程序:

(一)劳务派遣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行政许可页面下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登记表》;

(二)成都市人社局收到登记表后,指派2名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对劳务派遣单位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和有关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填写《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核查表》(一式两份,主办部门和劳务派遣单位各执一份);

(三)劳务派遣单位通过日常巡查后,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核查表》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到成都市人社局行政服务科;

(四)许可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存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4)许可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许可部门不予受理。

(5)许可部门对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6)许可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7)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不办理工商登记的,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核验不予通过。

(8)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许可部门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9)许可部门在本行政部门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八、申报材料:

1.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变更劳务派遣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核查表;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租赁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必须是企业办公用房或商业用房);

(六)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照片,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截图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材料;

(七)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薪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板;劳务合同文本样本;

(八)成都市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表(按实际经营情况填写)被派遣员工花名册(按时间经营情况填写)

九、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申请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核查表

(2)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表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受理报告(需总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发证部门盖章)

(6)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分公司负责人有关材料复印件;

(8)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劳动合同文本样本;

成都市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为各区行政审批局;

成都市审批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许可证注意事项如下:

如果您是新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按照要求注册资金需要实缴200万元,实缴的注册资本根据您营业执照登记的数额来定,如果是1000万的,就得需要出具1000万的验资报告,以此类推,总得来说,无论您是老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即新公司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所对应的注册资金应与营业执照标注的数字金额能对应上。

四川成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指引

2022年成都各区劳务派遣许可证审批范围如下: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郫都区,双流区,温江区,新都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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